日本生活諮詢

打工

持留學簽證的留學生,再被認定不影響正規上課的許可範圍內可以進行打工,但必須有"資格外活動"的許可.
資格外活動許可的申請手續為:

  1. 跟自己的學校申請"副申書"表格
  2. 指導教授的同意簽名
  3. 將有指導教授的簽名表格,交由由學校核發"副申書"
  4. 憑副申書向入國管理局申請"資格外活動"的許可.

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核發約需2~3週.有了資格外許可才能進行打工.一般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有效期限都與自己的簽證相同.
可在申請簽證延期時一併申請.
於有效期限之內,變更工作場所,並不需再提出申請,但避免違法必須遵守以下事項:

  1. 可以進行-的打工時間
    1. 大學或具備大學標準的機構
      一週28小時以內(於教育機構的長期休假期間,每日可打工時間為8小時之內)
    2. 聽講生或研究生
      一週14小時以內(於教育機構的長期休假期間,每日可打工時間為8小時之內)
    3. 專門學校課程或高等專門學校留學生
      一週28小時以內(於教育機構的長期休假期間,每日可打工時間為8小時之內)
  2. 禁止打工的場所
    風俗營業或是與其相關的工作為"資格外活動"的許可範圍之外.亦即,與客人同桌的,吧等等服務業不在許多範圍.
    即使洗碗盤但場所是:性工作,Pachinko,雀庄等地方也是禁止留學生打工.

要打工時可以參考"Town Work"等徵人的雜誌,在一般的飲食店和便利商店都有免費提供該雜誌.
有些店家也會在店外貼招募打工的廣告,可以直接打電話詢問.
除了雜誌之外,可以到"職業安定所(ハローワーク)"找尋適合自己時間及能力的工作.
該所提供工作的網路搜尋服務,是免費的.
很多日本人也都是利用ハローワーク找尋正職或是臨時工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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